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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本专科生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20日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和《延边大学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需在学生管理系统上开展,请各学院学工办高度重视,保证测评工作严谨有序。

    三、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综合素质分数时间:920-26日;

    2.班级评议小组审核时间:927-1010日;

    3.班级内公示综合素质分数和获奖学生名单时间:1011-1015日;  

    4.学院学工办审核时间:1016日;

    5.学生处审核时间(各学院提交电子版):1017日;

    6.各学院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时间:1019日。

    四、注意事项

    1.系统已计算智育分数,学生不用操作;

    2.智育评估不包含补考、辅修成绩。

 

 

 

延边大学学生工作处

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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